03

2020

-

09

厦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措施

Source:

中国停车网


8月19日,厦门市建设局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厦建城[2020]19号),明确在厦门市依法登记悬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除外),在通知列出的87处停车场享受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实施优惠的停车场应采用按时计费或按次计费。享受按时计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收取;当日多次进出的车辆不再享受半小时停车免费制度,仅首次停车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跨天连续停放的车辆,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免2小时停车费按原规定执行。

 

实施优惠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应采取现场减免或先缴后退的方式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车主在车辆出场时提供本车机动车行驶证或其清晰影印件、照片,属于优惠对象的停车场应当场给予减免收费。采用电子支付的停车场,在收到车主每月30日前提供的本车当月缴费凭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其清晰影印件、照片后,属于优惠对象的应给予办理当月的减免收费。减免费用应在3个工作日退到原支付帐户或车主提供的有效帐户。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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