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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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7月1日施行

Source:

中国停车网


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7月1日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充装,下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办法规定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确定常规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并对重点单位加大抽取比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二年使用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三)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依法从事许可活动实施证后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充装质量安全状况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状况,确定证后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并对重点单位加大抽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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