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9
-
12
无人值守停车场的技术支撑及动线规划
Source:
停车场的智能化、无人化已成大势所趋。由于在节省人工成本、提升运营效益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无人值守停车场备受青睐,但其大范围普及,仍需各方合力推进。本文将从技术支撑、动线规划等维度,略谈浅见。
技术支撑
停车场无人值守解决方案的日趋成熟,得益于AI识别技术、电子支付技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合力发展与跨领域应用。
首先,AI识别技术通过智能读取车牌,实现了对进出车辆的识别、记录,以停简单为例,目前智能识别摄像头的车牌识别率已高达99.9%以上,足以取代出入口岗亭的人工操作。针对占比不到0.2%的无牌车辆,车主可通过手机扫码为无牌车赋予临时身份,出场时再次扫码即可计算停车时间及应缴费用。
其次,电子支付的普及。调查显示,我国日常交易中有一半以上已实现电子支付。停车场内多种电子支付手段的应用包括扫码支付、无感支付、信用支付等,使得停车费的缴纳不再局限于车场出口,而是通过离场前支付、离场时支付、离场后支付多场景分流,有效缓解出口排队缴费造成的拥堵。基于停简单已接入的6500余个停车场、超过260万泊位的订单数据表明,目前停车订单线上支付率已超60%,且线上支付比例持续增长。
最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停车场的应用涉及到更多维度的技术整合。以云平台为例,无人值守通过云坐席、云维护技术,将停车场岗亭搬到云端托管中心,岗亭收费系统的全部功能,包括车道监控、设备运维、可视对讲、包月车通行、场中场计费、对账报表、会员积分抵扣等均可通过云端运营中心操作。传统运营模式下管理一个车场需要5-20人,而借助我们的无人值守云坐席、云维护的技术融合创新,可实现1-2人管理20-50个车场。停简单停车大数据显示,无人值守实现车场周转率提升54.0%,日均车流提升66.2%,停车收费提升35.48%,运营成本降低44.11%。
动线规划
技术是基础支撑,但无人值守停车场持续有效运转的内循环,仅靠技术的机械叠加并不足以构建,还需基于车场运作逻辑的梳理完善分区管理、车位布局、导视系统、动线规划等方面的设计。此处仅以动线规划为例,从建设标准、主要动线设置、场库主体业态、智能诱导等维度作简要探讨。
首先,停车场的基本建筑条件应满足《停车场库建设标准》,包括通道设置、停车位设置、出入口设置及标识标线诱导设计等等。
其次,应明确设置停车场库主要动线即道路的区分使用。主动线要便于快速进出,最快到达场库各个区域;次动线对主动线作辅助及补充,可最便捷地接连不同分区与主动线。次动线长度不宜超过68m,宜采用逆时针单循环,避免小半径右转弯。
再次,要针对场库主体业态性质,分析不同业态场景下的停车特征,并根据不同停车区域和停车管理办法,结合运营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动线规划方案,效果更佳。如医院停车场,从停车数据反馈来看,主要呈“多波段,长持续”特征,和医院就诊制度、挂号科室上班时间一致,其动线规划需要着重关注这一特点,做好“防拥堵疏散”预案;商场也有明确的停车高峰,需要尽可能多地释放“临停区”的存量,合理控制“固定停车区域”,动线设置应遵循最简洁规划原则,主要动线连接主要出入口便于快速疏散;机场、高铁站的停车高峰与“航班”“车次”到离时间波段匹配,除停运时段外,基本全天呈现“不间断高峰”,动线设计需要多考虑极限情况下的高周转停车需求,动线主干道不可单一,防止拥堵。
最后,动线规划最终在停车场库中以“标识标线”和“智能诱导”系统体现。施划线需清晰明确,智能化诱导建议增设“空满诱导”和“出入口防拥堵”功能。主动线上诱导信息密度应适当加大,优于次动线。
一般而言,动线规划的合理与否,体现为车场内部交通的安全、顺畅、便捷程度,设计时宜采用单向交通动线,以减少内部车辆交织,提高运行安全性。另外,动线合理性的最终体现还是要回归数据,即“停车周转率”和“车位利用率”,这两项指标能否提高与动线规划的合理与否有直接关系。
除上述基础技术及规划要点外,要在停车场内全面实现以科技代替人力,还需要全面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包括在场内引入停车诱导与反向寻车系统,实现楼层剩余车位/区域剩余车位显示、车位级车辆停放状态监控及蓝牙模块实时定位手机导航;电梯厅、墙柱面张贴电子支付二维码海报及设置自助缴费机等自助缴费系统;外部链接托管控制中心,通过实时车道监控、设备监控预警、远程可视对讲、远程车牌修改、远程道闸控制等进行全方位车场控制,确保无人值守停车场的高效稳定运行。
“无人值守停车场+无感支付”已成发展大趋势,从“有人收费有人管理”到“无人收费少人管理”,再到“无人收费无人管理”,加之人工成本的日益上涨及技术手段的日益成熟,停车行业将完成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
Copyright © 2023 Jiangsu Jinguan Parking Industry Co., Ltd. | Business license